留言群众: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我局执法人员已对湛江市赤坎金埠加油站(以下简称加油站)和湛江飞鹏尧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住小区(以下简称小区)现场情况和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核查,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 湛江市赤坎金埠加油站的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已经通过我局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取得了《安全审查告知性备案回执》(申请登记号:2018年第1号)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湛安监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8〕8号)。
二、经核查湛江飞鹏尧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规划总平面图(由湛江市城市规划局确认),小区总建筑面积756881.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年版)附录B的有关规定,小区属于一类保护物。
三、加油站设计建造30m³汽油罐2个,30m³柴油罐2个,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年版)3.0.9的有关规定,加油站属于三级加油站。
四、加油站汽油罐到小区外墙距离约为124m,柴油罐到小区外墙距离约为123m,加油机到小区外墙距离约为122m,通气管管口到小区外墙距离约为130m,满足《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年版)4.04关于安全间距的规定,与加油站提交我局审查的《安全预评价报告》描述相符。
五、您所反映的环评报告有关情况不属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业务范围,如有疑问可向环境保护部门反映。
谢谢!
(如有疑问,请联系:0759-3181513)